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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液体运输车辆蒸罐管理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03-01 13:23 来源:淳远国际物流 作者:www.cygj56.com

  为规范液体运输车辆蒸罐管理,消除因罐车变更装载物料清理不彻底而影响产品或原料质量,结合目前化学品蒸罐项目和临时蒸罐设施实施进度,特对蒸罐项目建设和蒸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氟硅盐事业部做好蒸罐设施的日常检维修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备用;现场安装监控以备检查,并建立蒸罐记录台帐,包括:车辆单位、车号、驾驶员姓名、电话、罐内介质、蒸罐起止时间、现场操作人员等。

  2、蒸罐实行有偿服务、计时收费,暂按120元/小时(每10分钟收费20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费)标准进行收费(蒸罐时间按车辆进、出蒸罐厂房平台进行计时)。

  3、物流管理职能协调财务部,为运输公司或运输车辆办理蒸罐充值卡,告知充值流程和蒸罐具体要求;为氟硅盐事业部提供蒸罐证明单据(此单据可作为蒸罐依据)。

  4、车辆需进行蒸罐时,持充值卡到蒸罐现场,提供罐车盛装物料,经现场管理人员同意后进行刷卡交费。

  5、蒸罐操作人员核对罐车情况后开启蒸罐设施进行蒸罐操作,达到车辆司机要求的标准要求后停止操作,及时记录蒸罐时间等相关信息,并填写蒸罐证明单据,交车辆司机签字确认。

  6、氟硅盐事业部按照酸类、碱类、醇类废水做好蒸罐期间废液的收集和管理,环保职能协助做好处置。

  7、各产品灌装单位负责检查蒸罐单据证明,并对蒸罐质量进行验收。

  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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