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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阔大货物运输组织管理概述

添加时间:2016-11-21 13:18 来源:淳远国际物流 作者:www.cygj56.com
  1)铁路阔大货物的概念
  (1)超限货物。是指在铁路运输中在货物装车后,在平直线路上停留时,货物的高度和宽度有任何部位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界的,或者在平直线路上停留虽不超限、但行径半径为300m的曲线路线时,货物内侧或外侧的计算宽度仍然超限的货物。根据货物超限程度,超限货物分为一级超限、二级超限和特级超限。根据货物超限部位所在高度,超限货物分为上部超限货物、中部超限货物和下部超限货物。
  (2)超长货物。一车负重,突出车端装载,需要使用游车或跨装运输的货物称为超长货物。
  (3)超重货物。货物装载后,重车总重活载效应超过桥涵设计活载标准(中一活载)的货物,称为超重货物。根据货物的超重程度,超重货物分为一级超重、二级超重和超级超重。
  (4)集重货物。重量大于所装车辆负重面长度,最大容许载重量的货物称为集重货物。
  2)铁路阔大货物运输组织的法律依据
  铁路阔大货物运输组织的法规依据主要有《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超限超重货物》、《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等。
  3)阔大货物托运、受理和承运
  依据超限货物运输的特殊性,其组织工作环节主要包括办理托运、理货、验道、制订运输方案、签订运输合同、线路运输工作组织及运输统计与结算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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